这一次苏伯明没敢抢在陈旭前面报上姓名,毕竟对方手中的长枪长矛不吃素,只喝血。>
陈旭的一番介绍,引来无数双诧异的目光,若不是顾忌罗昭兰的面子,胡不归恐怕已经对陈旭大打出手了。>
即便如此,还是厉声问道“区区一名败家子,有何资格对我动手?”>
败家子可不是身份的象征,从某种意义上讲,陈旭真不如胡不归的身份尊贵。>
苏伯明等人早在十米外停了脚,随时准备溜之大吉,可不敢触怒了刀尖上添血的将军。>
“打你怎么了?这可是侯爵大人钦赐的皮鞭,连世子都能打,何况区区一名千户?”陈旭趾高气昂的说着,丝毫没把胡不归放在眼里。>
胡不归反倒是被气乐了,一个箭步冲了过来,冷声道“我胡不归才不怕什么钦赐的皮鞭,今日,就让我替小桧兄弟出出心中这口恶气!”>
说实话,秦小桧跟胡不归并不熟络,只是同属一个军营罢了,如今秦小桧躺在床上不能走路,据说卵子也碎了一个,本着同仇敌忾的心情,胡不归只想狠狠教训陈旭。>
陈旭慌了,他怎可能是胡不归的对手,即便对方赤手空拳,也够他喝一壶的。>
“娘子救我!”陈旭心里大声喊着,甚至双臂蒙头,不敢看这凄惨的一幕。>
罗昭兰自然不会放任不管,拔剑挡在胡不归面前,她也想听听陈旭接下来的一番说辞。>
果不其然,胡不归被逼退之后陈旭来了劲头,轻蔑的说道“秦小桧被打,是因为技不如人,因为不谙兵者诡道的含义。”>
士兵之间的传言不似文人那样空穴来风,浓墨重彩,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众人也知道是秦小桧技不如人,之所以生气,原因有二,其一,罗昭兰最后偏袒陈旭,其二,二人交手的时候陈旭不按套路出牌。>
听到陈旭这番说辞,竟是暗中点头。>
行军打仗靠的可不是单纯的蛮力,兵者诡道才是制胜的真理,陈旭在二人的比试中提前出手,不正是兵者诡道的表现吗?>
“卑鄙小人,不要以为有郡主的偏袒就可以胡作非为。”胡不归怒声道,丝毫不在罗昭兰面前避讳。>
“此言差矣,于私来说,娘子帮助相公乃天经地义,是夫妻和睦的表现,于公来说,秦小桧胡乱指挥,导致食盐产量减少,应该受到责罚,而我,只是代替娘子出手罢了。”陈旭不紧不慢的说着。>
“再者说,娘子对你们严厉是因为把你们看做侯爵城的希望,对我疏于管教,是因为我在侯爵城内可有可无,唉……枉费娘子的一片苦心啊……”陈旭摇着头无奈的说道,颇有一种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的既视感。>
听到这话,胡不归微微一怔,瞬间感觉自己做错了什么,却又不能在一名败家子面前低头,执拗道“可敢跟我比试一场,若你赢了我便信你!”>
陈旭是一名十足的败家子,他说的话可信度极低,这群虎头虎脑的士兵都对他多了层提防。>
罗昭兰顿时挡在陈旭面前,她自然知道陈旭有几把刷子,此番比试轻则受伤,重则残疾。>
陈旭能说出这么一番话她已经很吃惊了,不仅留下了胡不归的性命,还重塑了自己在军中的形象,也不敢奢望陈旭还有更优异的表现。>
“哼!说的天花乱坠,还不是要躲在女人背后?”胡不归轻蔑的说道。>
这一万私军,全都是铮铮铁骨的硬汉,自然鄙视陈旭这种躲在女人身后的小白脸,所以说,方才那一番话多半也不可信。>
陈旭从罗昭兰身后走了出来,给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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