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莎莎接了一个电话,只是跟符去病说了一声有事,也没做解释,急匆匆地走了。
符去病拿着手表,随杜莎莎走出手表店,整副神情如行尸走肉,搞不懂,这手表只要两块钱,要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打死自己也不会信。
杜莎莎跟他说话,他根本就没听清楚,等回过神来,已不见杜莎莎的身影,模模糊糊想起来,她说有事要先一步离开。
什么人吗?这让我怎么回去,走路,离家直线距离都有五六公里,坐车,哎!还是走路吧!
张婷带着张凯同在女装区走了一圈又一圈,都没有看到杜莎莎跟符去病,气得,脸形一阵扭曲,手上提着的衣服往地上一丢,心里恨恨地,“好你个杜莎莎,耍我,下次见面,看我不撕了你的嘴。”
“你发什么神经,走,回去。”张凯同弯腰去捡张婷丢地上的东西,薄怒道。
张婷是气,可没勇气在他面前敢进一步的放肆,也弯腰去捡,离开商场。
这些,符去病和杜莎可没看到,符去病已经出现在商场门口,杜莎开着车已上了高速,还是120码的速度。
“时间过的也太快了吧!进商场时,天还亮油油的,一出商场,华灯已上。”符去病站在商场门口,感叹着。
“火种,跟你商量个事。”
“什么事?”火种回道。
“我记得,你欠我一什么技能的,借来我玩玩。”符去病随性说着。
“什么技能?我怎么没有印象。”火种一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样,望向符去病,“主人,你饿不饿,今天有吃什么吗?”
“对啊!我今天吃什么了,那算了,还是先找个地方把肚子填饱。”被火种这么一说,一天了,藐视就吃了一个早餐,火种不说,没感觉,这么一说,肚子一阵抗议,如南昌起义,情绪那个高涨,伤不起。
符去病走啊走,找吃的,装修高档的店面不进,装修差点的,感觉味道不咋的,一路纠结,走着走着突然神色一凝,仿佛听到了什么,符去病脸色微微一变,只是一晃身的功夫,已经到了数十米之外,往一条巷子拐进,好在并没有哪位大神留意他的动静,不然真以为见到鬼了。
“你要干什么?”一美人儿,身穿一身的运动装,脖子上圈着一条毛巾,显然一副出来夜跑的样,惊恐的望着眼前这个黑衣打扮的人。
穿黑衣的,多了,并不能让人害怕,害怕的是,他手头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刀子,虽然不长,在这样的巷子,这样的夜晚,却很吓人。
美人儿秀美的面容因为恐惧略微有些变形,却是不敢稍动,天知道这个拿刀的黑衣人会不会丧心病狂的杀了自己,只是心中有些奇怪,他拿着刀的手为什么会抖个不停,自己害怕他的刀子,他又害怕什么?
“你到底要干什么?”美人人又问了一遍,看着天色越来越暗,远处有微弱的亮光一闪一闪的,心中有了主意,不着急惹怒这个拿刀的黑衣人,等到有人走过的时候,只要大呼一声,看他这个样子,多半就能把他吓走了。
“你能不能借我点钱?”黑衣人低声道。
老天,这是什么一个道理,打劫都可装的这么冠冕堂皇,拿着刀子借钱?
美人儿心中有些生气,不过心情有些缓和了下来,这个穿黑衣服的,看样子比自己还要紧张,“你要抢……你要借多少?”
“一万。”黑衣人的声音中,慢慢地有了哭腔,“求求你了,我不会伤害你的,只要你把钱借给我,我以后一定会还你。”
美人儿心里暗道,说的好听,你拿了钱走人,我找鬼去要钱呀!再说我出来跑步,还会带钱在身上吗?这个打劫的,也够笨的,一点眼力都没有。
“大哥,我这么一身打扮,是出来锻炼,夜跑的,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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