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位居走了,带着他仅剩的两千多名将士回了扶余城。>
“你回去又能怎样,还不是给高顺送战功。”高延优冷笑一声,将目光再次投向了丸都城。>
看着熊熊燃烧的大火,他的心一阵抽搐,比起丸都,他更心疼的是那四万百姓。>
高句丽不比大汉,全国人口加起来也才三十万,高顺一下子劫走四万,等于生生在他身上剜了一块肉啊。>
不行,必须将人抢回来。>
他刚才隐约看到,押解百姓的是一位年轻的不像话的少年将军,带的也只有千余人。>
自己这边还有三千,两倍于敌,能打。>
想到就做,高延优整合仅剩的兵马,顺着陆逊离去的方向追了下去。>
第一次独自领兵执行任务,陆逊的心情是激动的。>
激动过后便开始思索,如何顺利完成任务,给自己的职业生涯来个漂亮的开门红。>
思索片刻,他找来团长罗真说道:“罗团长,高延优尚未擒住,他手里至少还有三千兵马,看见丸都百姓被擒不可能无动于衷,我们得小心点,可别九十九步走完了,栽在最后一哆嗦。”>
罗真冷笑道:“高延优不来则罢,敢偷袭,我定叫他有来无回。”>
“还是小心点好。”陆逊凑到罗真耳边说道:“咱们这样这样再这样……”>
罗真听完竖起大拇指感叹道:“还是你们读书人无耻,我这就去办。”>
队伍中男女老少皆有,再加上路不好走,陆逊带着百姓晃晃悠悠赶了两天才走了八十里。>
第三天中午实在扛不住了便停下休息。>
刚吃完饭没多久,一支队伍从树林中杀出,直奔陆逊而来,领军的正是高句丽王高延优。>
“终于按耐不住了。”陆逊冷笑一声带兵迎上,双方很快纠缠在一起。>
趁着交战的功夫,高延优对着百姓大喊:“高句丽的子民们,我们你们的王高延优,现在我命令你们拿起勇气,冲向这群抢夺我们领地,残害我们族人的强盗。”>
人群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丝骚乱,骚乱之后一百多名穿着破烂的百姓迅速响应,拿着木棍,石头等简陋的武器冲向汉军将士。>
他们什么战力,不等交手就被汉军一个冲锋打散,然后像受了欺负的孩子一样,叫嚣着向高延优跑了过去。>
高延优虽然不满,可好歹是第一批响应自己号召的百姓,不能寒了人心,得安抚。>
他迎了上去,以高句丽话安慰道:“别怕,汉军人少,咱们人多,将大伙联合起来,一起冲上去。”>
赶来的百姓像舌头被割了似的,咿咿呀呀的叫着,不但没有改变方向,反而加速向自己冲了过来。>
高延优察觉出了不对,脸色一变转身就跑,可惜晚了。>
一名百姓掀开兽皮围裙,从下面取出一把小号子脩连弩,对着高延优扣动扳机。>
弩矢射出,划过一道寒光射进高延优后背,刺的他当场一个趔趄。>
百姓扔掉手弩加速冲了过去,一脚将高延优踹倒在地,顺势骑到他身上笑道:“生擒敌首,还是个一国之君,天大功劳属于我罗真了,小陆公子仗义啊。”>
先前陆逊让他找人扮成高句丽百姓,高延优若是偷袭,就以百姓的身份冲上去,果然一击必中。>
他起身,抓着高延优的衣领将其拽起,朝陆逊喊道:“小陆将军,任务完成。”>
陆逊一阵无语,抓住了你往回跑啊,站那吆喝什么,生怕敌人不过来围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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