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指派了上百名精锐跟随。>
陈旭走了,他就是主帅,总不能抛下这八千名弟兄不管。>
只可惜,这一百名所谓的精锐,简直是废物,很快被陈旭甩在后面。>
“不是说大将军是个文官吗?为何骑术如此了得?”>
紧追不舍的士兵气喘吁吁的问道,还以为活见了鬼。>
“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呐。”另一人回答道。>
“那要怎么办?”>
“用得着程咬金教你?”>
无奈之下,这一百名士兵继续追击而去。>
“对了,林大小姐何时举行婚礼?”胡不归继续问道。>
“就在明日,若大将军速度快的话,估计能赶上闹洞房。”斥候回答道。>
“我闹你大爷!”胡不归一脚将他踹飞,瞎说什么大实话。>
郡马爷是爱闹洞房的人吗?他喜欢入洞房!>
抱歉胡不归仍停留在陈旭没有跟罗昭兰圆房的认知上,这话包含鄙视的意味。>
驾驾驾!>
急奔的马蹄踩在路边的花草上,溅起一滩滩新泥。>
江南水乡的夏季阴雨连绵,即便是宽敞的官道,也有些泥泞。>
扑通!>
战马突然失蹄,倒在地上,连同陈旭也一起在泥水中打滚。>
“什么破路,老子要把越国的官道全都变成沥青路。”陈旭暗暗发誓。>
战马摔得很重,不停的在地上哀嚎,想来是没力气再驮着他狂奔。>
此地距离应天府还有三百里路,纵然是狂奔的战马也需要好几个时辰。>
“好伙计又要靠你们了。”陈旭拍打着双腿。>
想到数百里路,终究是有些发软,他只希望天亮之后路面能干爽起来,也能重新找匹骏马。>
若是众目睽睽之下跑回应天府,岂不要被别人笑掉大牙,那什么在林惜音的未婚夫面前装逼。>
就算把键盘给作者,也写不出很好的打脸剧情。>
骑着白马的才是王子,只会跑的那是奴隶昆仑。>
体内的小宇宙还是爆发了,陈旭如同火箭般的向前奔窜。>
后面的百名护卫没等追上,就发现陈旭一溜烟的跑掉,不由的感叹道:“大将军这是换坐骑了?为何比兔子跑的还快?”>
“想来是骑着一只母狗,也只有狗才能比兔子跑的更快。”>
士兵们你一句我一嘴的议论道,总之,没人以为这是陈旭自己的速度。>
一整夜之间,陈旭不眠不休,硬生生跑了一百多里,一缕阳光升起来的时候,那疲惫的身体又充满了干劲,就跟个小牛犊子一样。>
“大叔,有马吗?”经过一处村落的时候,陈旭实在累了,喝一瓶东鹏特饮都不管用的那种。>
“什么?你没吃饭?”老翁大声问道。>
“好吧,算你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我是说,有马吗?”陈旭一字一句的大声喊道。>
“哦,你想睡觉!”老翁点点头回应道,就仿佛洞晓天机一样兴奋。>
“算了,就这头小毛驴了。”陈旭最终妥协了,直接从老翁手中抢过小毛驴,还留下了一百两银子。>
“真是个奇怪的年轻人,一顿饭就要吃一头驴,我要回家多养几头,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再来吃。”老翁整张脸贴在银票上,嗅着上面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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