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涵盖了当时秦人所有的衣帽履,褐衣锦衣,布履锦履,青巾黑帻,板冠皮弁等等。
掌柜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皮肤白净,满面红光,这是肉色,家境不差。头戴板冠,身着锦衣,足蹬锦履,这是有爵位在身的士。
“客官,你要买甚?”掌柜脸上堆起笑容。
“褐衣怎卖?”赵宸问道,锦衣虽好,但是太贵,赵宸虽然有钱了,要花用的地方不少,得省着点。
“客官,是你穿,还是他人穿?”掌柜问道。
“我和弟弟妹妹穿。”赵宸回答。
“你和你弟穿中衣,四十六钱一件,你妹妹穿小衣,三十六钱一件。”掌柜报价。
这价格不便宜,赵宸道:“这么贵?”
“这还贵?这是官价。”掌柜摇头,很不赞同赵宸的话,道:“大褐衣用麻十八斤,值六十钱。中褐衣用麻十四斤,值四十六钱。小褐衣,用麻十一斤,值三十六钱。”
“每人五件。”再贵也得买,赵宸豪气的道。
赵萱很不情愿,道:“大兄,我不要,这要好多钱的呢。”
“大兄,我也不要,你买就好。”赵宇死死拽着褡裢,不松手,太心疼钱了。
“你们穿过新衣么?”赵宸摸摸赵宇的头,又揉揉赵萱的小脑袋。
这话戳中他们的痛处了,低下了头颅。
赵宸心底柔软处一抽搐,这个时代的孩子真可怜,吃不饱不说,连件新衣都没有。要是在现代社会,小孩子的衣衫可多了,想要臭美的话,可以挑过来选,挑过去选,一直到选到满意为止。
要是已有的不满意,没关系,再去买就是了。市面上,那么多好看的衣衫,总有让你满意的。
“买了。”赵宸右手一挥,大气不凡。
“大兄,用不着买这么多的。”赵萱特别不情愿,道:“五件穿不完呢。”
“谁说穿不完?”赵宸细数起来,道:“以后,你们每日都要换干净衣裳穿,知道么?”
“每日都换?”这个时代,穷人家十天半月能换一次就不错,那是不得不换,因为衣服都穿馊了,发臭了,再不换,自己就要被熏出毛病了。每日都换,那属于天方夜谭。
赵宇和赵萱目瞪口呆,半天回不过味来。
“照这样算,还不够呢。”赵宸很清楚,以战国时代的生活水平,每天一换,五套不够换,因为这是手工洗衣,衣服积水多,要晾干需要好几天,要是遇到阴天下雨天,五套真心不够换。
“大兄,太多了,两件吧,我多洗洗就是了。”赵萱为了省钱,把洗衣服的活儿揽到自己身上了。
那没用的,不在于你能洗多洗少,而是在于不能晾干。
现代社会,洗衣机一开,今天洗明天就能穿,要是在夏天,今天洗今天就能穿。战国时代,没这便利条件,只能在件数上下功夫。
最终,在赵宸的坚持,每人五件新衣,用去640钱,差点没把赵宇和赵萱心疼死。
前面有间肉铺,赵宸的眼珠子立即就绿了,舔了舔嘴唇,加快脚步,来到肉店前,问道:“肉价几多?”
“三十钱一斤。”肉铺掌柜红光满面,有点偏胖,青巾束发,身着锦衣,足蹬锦履,这是一个没有爵位,却有钱,家境不错的主,一脸肉色。
“这么贵?”赵宸被吓了一大跳。
三十钱,是一石粟谷的价钱了,这非常贵。而且,秦朝的一斤,只相当于现在的半斤,这不是贵,是贵得离谱。
掌柜的摊摊手,道:“商君变法,‘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一直就是这价,从未变过。”
商君认为战国大争之世,粮食还不够人吃,哪能用来酿酒喂猪,所以,商君就出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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