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领,在学校当中时常能听见关于他的恶语。
我刚到哥廷根大学的时候,俾斯麦由于不理解学习的好处,曾经屡次用后学的身份挑战我。我于是将我的这些经验传授给他,耐心的告诉他学习的要素。俾斯麦渐渐觉悟后,对于学习有所明悟,于是以晚辈的身份来拜见我,还写了一封长信作为礼物。
信件的文辞顺畅通达,同他论辩,言语温和而态度谦恭。他说自己先前对于学习不是很用心、也不刻苦,甚至一度达到了将要辍学的地步,这是由于不了解学习的妙处。他将要回家拜见父母双亲,表明自己改正学习态度的心志,所以我今天特地写了这篇文章,将自己治学的艰难告诉他,勉励他能够继续进步。
如果有人说我这篇文章是在勉励自己的学生努力学习,这确实是我的志向。如果那些喜欢嚼舌根的人,背地里诋毁我,认为我在夸耀自己早年的求学经历,以便在年轻人面前骄傲,这样的人难道真的能算是了解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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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透过哥廷根一座小旅馆简陋租屋的窗帘,洒在狭小的房间里。
这里的房间不大,墙壁因岁月侵蚀显得有些斑驳。屋内的摆设简单实用,一张老旧的书桌靠窗放置,上面堆满了各种实验器材和手稿。
房间的另一角,有一个小火炉,里面还燃着昨夜剩下的几块木柴,偶尔发出轻微的噼啪声,增添了这静谧早晨的一丝温暖。桌上的煤油灯还未完全熄灭,显然,租屋的主人昨晚又工作到了深夜。
在书桌前,穿着朴素的长袍的欧姆肩上披着一条薄毯,以抵御清晨微寒的空气。
新一期的《哥廷根大学学报》在他的手中微微颤动,从欧姆湿润的睫毛可以看出,报纸上的文字似乎对他有所触动。
他本以为自己早年的求学经历已经足够艰辛了,但是令欧姆没想到的是,被他视为再造恩人的亚瑟·黑斯廷斯爵士同样是个苦出身。
甚至于,与亚瑟的早年经历相比,欧姆都觉得他的人生已经无比幸运了。
虽然他的母亲在欧姆十岁时就去世了,但是最起码还有父亲为他和弟弟妹妹遮风挡雨。
而亚瑟·黑斯廷斯,这位年纪不大、但却足够令人尊敬的小伙子,却完全是依靠着自己孜孜不倦的求学之心,靠着他的两条腿从约克乡下走到了伦敦。
欧姆看到这里,放下报纸,望着窗外出现在地平线上的太阳深吸了一口气。
按理说,他作为一个四十四岁的中年人,本该给亚瑟这样的年轻人指点人生经验。但事实却是,他反倒从这个小伙子的经历中汲取到了信心。
欧姆忍不住摇头感叹道:“真是让我自惭形秽啊!仅仅只是学界的非议,便差点将我摧毁。但是亚瑟·黑斯廷斯,与他求学的艰辛相比,我遇到这点困难又能算什么呢?”
欧姆站起身朝向阳光伸了个懒腰,光辉照在他的脸上,让这位刚刚取得哥廷根大学私人讲师资格的自然哲学博士感到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欧姆简单的洗漱完毕,挎上今天讲课要用的讲义,推开租屋的房门下了楼。
他走在哥廷根的街道上,心里暗自下定决心,一定不能辜负亚瑟·黑斯廷斯爵士对他的拳拳之心。
他不止要在下个月举行的全欧电磁学会议上交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答卷,在教学工作上也不能松懈。
欧姆确实很想获得哥廷根大学的教授职务,但是他也不想让亚瑟背负任人唯亲的骂名。所以,即便他现在只是个私人讲师,但是他也要以正式教授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他要让所有人发自内心的认为:乔治·欧姆配得上哥廷根大学的教授身份。
其实,在今天看到了学报上的那篇文章后,欧姆心中一度萌生了退还亚瑟送他的路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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