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劳作而显得粗糙,脸上带着被太阳晒出的红润和风霜。
男人们通常穿着亚麻或粗布的工作服,头戴宽边毡帽。或许是因为晚上比较冷,所以还能看见有些人披着羊毛斗篷御寒。
他们坐在长桌旁,大口大口地喝着当地酿制的啤酒,讨论着庄稼、牲畜和今年的气候。
几个年轻人围在一起玩着纸牌或骰子,偶尔发出一阵阵欢呼或失望的叹息。
酒馆老板是个话不多的中年男子,他留着浓密的胡须,他只是默默的接受顾客的点单,默默的给客人们上菜,闲暇的时候就自顾自的拿一块白布擦干刚刚洗好的啤酒杯。
如果他擦杯子的动作顿了一下,那一定是酒馆里有新客人推门进来了。
酒馆老板看着两位客人坐下,放下手中的杯子问道:“喝点什么?”
俾斯麦两手放在吧台上,熟练的开口点单:“一瓶莱茵河谷的白葡萄酒,一份烤猪肘配土豆饺子。”
语罢,他扭过头冲亚瑟说道:“这里的啤酒不错,你可以尝尝。”
亚瑟问道:“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点啤酒呢?”
俾斯麦熟练的扣出葡萄酒的木塞,满满的给自己倒了一杯:“我母亲害怕我在大学里染上酒精成瘾的恶习,所以禁止我喝啤酒。我可是个乖孩子,她不让我喝我就不喝,反正葡萄酒和烧酒也是一样的。”
亚瑟看了这叛逆小子一眼,摇着头笑了两声,旋即指着老板头顶悬挂的木牌菜单道:“一杯深色拉格,一盘热气腾腾的白香肠配酸菜。”
老板听了这话,转身便从身后翻滚的大锅里捞出了香肠和酸菜放到了亚瑟的面前。
亚瑟正要开动,忽然,老板又递了个小盘子上来,里面工工整整的摆着两根墨绿色的酸黄瓜。
然后,他还自作主张的又给亚瑟倒了一小杯浅黄色的苹果酒。
不等亚瑟开口询问,话不多的老板便开口道:“我看您是个生脸,多半是第一次来哥廷根吧?这腌黄瓜算我送的。至于苹果酒,这是我们这儿的特产,你如果不尝尝,这一趟就算白来了。”
亚瑟听到这话,便知道自己先前的感觉确实没错。这里的确与约克的乡下酒馆差不多,虽然有些土气,虽然看起来有些落后,但是人情味儿却很浓。
在这类乡镇酒馆里,酒不仅是饮品,吃饭也不仅仅是吃饭,它更像是一种邻里之间的社交工具。
人们通过酒杯来庆祝、表达友谊,甚至解决争端。
在这种地方,村里的消息总是传播得最快,无论是邻居的婚事还是城里的新政策,总会在酒馆里被讨论得热火朝天。
宗教信仰也是这种酒馆不可或缺的一环,墙角的十字架和圣人像,虽然平时也没什么关心它们。但每逢宗教节日,往往都会是酒馆里最热闹的时刻。
亚瑟笑着举起那杯苹果酒冲着老板喊道:“干杯,先生,敬圣母玛利亚,也敬哥廷根。”
坐在亚瑟旁边的几位喝得满脸通红的酒客也大笑着跟着举杯:“说得对!敬圣母玛利亚,也敬哥廷根,祝愿我们今年都能有个好收成!”
老板见状,腼腆的笑了笑,他微微点头算是回应了客人们的祝酒。
俾斯麦看见亚瑟居然这么快就和酒馆里的客人们打成一片,也不由得高看了这位英国爵士一眼。
他开口道:“我听说你是伦敦来的,没想到在乡下地方也混的这么如鱼得水。”
“很奇怪吗?”亚瑟灌了一口啤酒,心满意足的长出一口气:“我得纠正你一点,我不是什么伦敦来的,我是个地道的乡巴佬,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我是个美国人。我是个正经的英格兰约克绅士,而不是什么美利坚新约克土老帽。”
“我当然知道。”俾斯麦酸溜溜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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