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不在家是去会一个男人。然而,不管我多么自傲于自己的能力,但那个男人走一段距离后,总能想方设法把我甩掉。
这种情况让我很困惑,你可以试想一下我当时的心情。我受雇于政府,从事的是阿耳戈斯那样的神圣事业,我的目标是成为一个出名的神探——不管交付给多么艰巨、复杂的案子,他都能成功告破。可现实的反差却是自己却受挫于琐碎的私人委托——私密调查之中。
我跟着他们到了一个拐角,可等我拐过来的时候,他们早就没影儿了。这还了得?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当时就打算再叫上个兄弟帮忙。但我转念一想,如果我这么做的话,岂不是等于承认了自己的失败?别的东西我都能忍,但唯独不可忍受颜面扫地。
所以,我决定独自把它搞定,即便这案子令我百思不得其解。从我的经验以及那个帅哥对埃玛的所作所为看,他绝对不是什么风度翩翩的绅士,倒像头披着羊皮的狼。这里面一定有问题,我一定要找到问题的答案,但问题在于:我该怎么找?”
说到这里,维多克就像是有意一较高下似的将目光抛向亚瑟:“老弟,如果当时你处在我的位置,面对这样一位狡猾的对手,你会怎么做?”
亚瑟想都不想的回答道:“对于这种案子,我认为主动出击比跟踪管用的多。毕竟让·莫内特先生只是想让你搞清楚女儿反常在哪里,而这种男女之间的事情,把口水说干了也就只有那么三两点关系。找个卖花的小童,给他们三两枚先令,叫这些小子上去给他们推销鲜花,顺带着调笑他们两句,只要观察埃玛小姐的神色和语气变化,真相也就浮现了。”
维多克哈哈大笑道:“我现在也是这么想的,但是我那时候入行不久,手段并不灵活,所以伱猜我最后是怎么撞破他们的?”
亚瑟问道:“您是怎么发现的?”
维多克开口道:“我跟丢他们以后,便打算折回去找让·莫内特先生聊聊,看看他那里能不能给点提示。但是在回去的途中,街上的骚动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混进人群之中,希望能在流氓地痞胡作非为时将他们当场拿下,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名正言顺地教训他们,使他们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这样的情绪使我一时之间把朋友托付的侦查使命都给抛在脑后了。街道上,人群都围拢过来看热闹,事件的起因是两位绅士模样的专业马夫由于关于路权问题产生了意见分歧。这种情形下双方往往要保持一点斯文,以示尊重。在客套话说尽后,其中一方驶离,把路全让给了另外那位。
两位马夫没有大打出手使得大伙儿都很扫兴,人群开始散了,我也随着人流离去。可就在我转身的瞬间,我一眼就看见了人群中的莫内特小姐,她此时正偎依在她的神秘恋人的臂弯里。路灯的灯光照在埃玛和令其芳心倾倒的情人的脸上,把两张脸照得一清二楚。
而当我把目光从埃玛转向那位绅士时,后者的整张脸清晰地进入他的视线。这一发现简直令我喜出望外,禁不住惊呼一声:‘哟!原来是这小子!’”
亚瑟并不笨,他适时提问道:“马克西·弗朗科斯?”
维多克笑着点头:“正是这个恶棍。”
亚瑟抽了口烟:“我还以为他单单是个伪造高手,没想到他还会做这种骗小姑娘的活计。”
维多克耸肩道:“如果只是单单欺骗姑娘小姐,这可称不上犯罪。但是弗朗科斯做这行可不是为了小姐们的爱与肉体,而是为了金钱与利益。我当即折返回让·莫内特先生家,告诉他有我这样的朋友是多么幸运——对当地的每桩事、每个人无所不知。
接着就把我知道的情报和盘托出:他的女儿总是去某个地方与巴黎最穷凶极恶、最飞扬跋扈的人物约会。这家伙极其善于施展各种反侦查诡计,甚至于到了这般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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