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她又不单单只是一个女土匪。>
听起来她还挺聪明,同时很有趣的是,正常的土匪强盗不会识字,而眼下这位却能读会写。>
这可不是什么寻常事,要知道,就算是贵族家庭出身,也有很多人大字不识的。>
领主阶级也基本上只需要能读会写就够了,其他的有学士在呢,根本用不到他们多费心思学习。>
而且这个世界的人们普遍不爱学习,反倒是乐于舞刀弄枪。>
“你从哪学会的读写?”蓝礼于是好奇地问。>
眼前这位看起来大约三十岁左右,身材高挑而又纤细,蹲在那里一头金发零散披散而开,显得有些随意,长相也称得上很漂亮了。>
“我父亲是一名雇佣骑士。”>
对方回答:“从小他就教我识字写字。”>
蓝礼闻言点了点头,也没多问,而是将腰上系着的一个小灰袋子扯下递给对方。>
“你要真想当我的家臣,那么自然会有固定薪资可拿,不过在这之前你还不是,所以这是给你的报酬。”>
他的金龙已经花光了,所以袋子里面装的自然不会是金币,但出自梅葛楼内,却也价值不菲。>
对方接过袋子打开后露出一抹喜悦神色来。>
蓝礼见此笑了笑,目光随之看向正扯着女人斗篷兜帽一角,有些紧张兮兮的男孩。>
男孩身着棕色束腰粗布衣与紧身长裤,长相秀气,一双碧绿的眼眸看起来亮闪闪的。>
他似乎七八岁大小,面庞整洁,没有之前见到时那种脏兮兮模样,也没有寻常平民孩子的邋遢,显然是来之前被一番梳洗过了。>
只是面对蓝礼的目光,他干净的脸蛋却刷的一下变得通红,脑袋也下意识低着,看起来有些紧张。>
“她是个女孩?”蓝礼见此奇怪地问。>
“男孩。”>
将钱袋收好的女人站起身来回答,同时伸手拍了拍儿子的生长着棕色头发的脑袋:“托布,快叫大人。”>
“大、大人……”>
磕磕巴巴的话语听起来很腼腆,一看就是一个老实孩子。蓝礼对此其实很满意,因为他喜欢老实人。>
于是他朝女人说道:“你们先留在君临,等我哪天离开红堡后,你再带你儿子跟上来,有事就先找戴佛斯。”>
他口中的戴佛斯并没有在房间内,而是在外边与守卫闲聊着,算是吸引注意力。>
女人闻言后点头,然后识趣地带着儿子告退离去。>
她对蓝礼并不了解,只知晓戴佛斯能联系上这位,后来被吩咐办这件事时还感觉很诧异。原本还想着问问这男孩为什么要自己想办法去搞到那个北方泽地人身上的武器装备,只是临到头来她却始终没问出口。>
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在眼前这位比她儿子还小的孩子面前总有一股子拘束感,仿佛平民正面对一位地位比自己高的领主老爷。>
然而她可并非平民,而是一个女土匪,以前可是专门以欺负勒索那些贵族老爷为生的,所以这就有点不太正常了。>
可能太在乎这次机会了?>
她暗暗心想。>
御林兄弟会被剿灭后,他们这些从前风光无限的土匪们就只能夹着尾巴苟且偷生了,因为行当缘故,认识的贵族着实有些多,乃至于走出林子他们都显得小心翼翼,生怕被认出来继而被吊死或者砍了头。>
然而鬼鬼祟祟躲在林子内养猪为生却着实不是这些人愿意干的事情,这种厌烦在一位老同伴患病结果没钱医治后更是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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