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做什么?”戴佛斯闻言皱眉。>
“做侍从?做私兵?反正就是那么回事,贵族老爷们的侍从咱们见多啦,贵族小孩们的仆从也不少见。”大肚子说道:“那些废物可比不上咱们任何一个。”>
“你们的意思是,你们准备投靠一个小男孩?”>
尽管知道那位小男孩不简单,但戴佛斯感觉这事听起来怎么这么荒诞。>
“你们见过他?没见过总应该听说过,他才五岁大。”>
大肚子本恩闻言一愣:“五岁?我们听说是六岁。不过这可不重要,他总会长大的,没错,总会长大。我们也还算年轻,也早就不当土匪了。而现在,只要他随便仍两个金龙过来,像那天一样,我们就可以替他办任何事,没错,任何事,管他岁数多大呢。”>
前走私犯闻言恍然,眼前这两人是将蓝礼当肥羊了。>
“何不投效史坦尼斯大人?”>
他试图提醒对方:“你们想见的男孩并没有征召私兵的权利,同时他的钱也都是他家族管家给的,不可能随便拿来花。”>
这倒不是挖墙脚,而是真的不可能。>
看起来拜拉席恩家族那个小少爷没人管束,但实际上对他身边人的筛选可是严着呢,不论是仆人还是护卫,那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往上三代都要考虑到,哪能随便让人混进去。>
而且戴佛斯对他们可没什么信任心,但两人看起来不打算轻易罢休,于是就想着叫他们转移目标,或者说想让他们撞个满头包后放弃这种想法。>
然而这话落下后,两人却只是摇头。>
“其实我们最开始就是想投靠史坦尼斯的,因为他接纳了你,接纳了一个走私犯,只是……”>
改名叫做珍妮的女人目光柔和地看着棕发中年:“你的手指还疼吗?戴佛斯?”>
这话让当事人下意识抬手摸了摸胸前挂着的小袋子,而同样走到他身前的大肚子本恩则开口道:“我们没法想象为什么你会让他砍手指,也想不出为啥他就非要砍你的手指不可。”>
“善行并不能抵消恶行,恶行也不能掩盖善行。我既然干了十多年的走私勾当,就必须要付出代价。”戴佛斯闻言正色道:“史坦尼斯大人对我的惩罚很公正,世界上恐怕再也没有比他更公正的人了。”>
“听起来还不错,公正总比不把咱们当人看强,但咱们可没有你这样高尚的情操,真叫我砍手指我可不干。”>
大肚子本恩嘿道:“况且干咱们这种勾当的,真去投靠,砍的可能就不是手指,而是脑袋了。”>
“没脑袋的人还能替领主老爷们办事吗?”女人也跟着轻笑,显然没打算知难而退。>
戴佛斯闻言皱眉:“但也不应该是个小男孩,这种想法,你们自己不觉得可笑?”>
“这个嘛,当然是有道理的。”>
大肚子本恩开口道:“鹿家的劳勃很慷慨,我们见过他。听说他就要当国王了,也许他不会吝啬对待他仅有的两个兄弟,没准过阵子你口中的小男孩就变成了个领主哩,男孩当领主,这种事情很常见,咱们眼光也很少出错。”>
“当然,这是场赌博,但就算不这样,我瞧那孩子出手这般……咳咳,总之咱们也不和你撒谎,贵族咱们见多了,像那孩子那样出手阔绰的贵族倒是头一个见,说实话,咱们都被吓到了,别的不说,随便赏几个金龙就够花个好几年了,可比咱们在林子里养猪要赚的多——怎么样,朋友?你现在算是混出名号啦,也照顾照顾咱们这些可怜人?”>
你真以为那孩子很好糊弄?随随便便就能忽悠来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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